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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火人家Ⅲ(389):十万块钱,小意思[1/2页]
较之于苏辰昌的兴奋,郑冠旦则要冷静得多,他说出了自己的意见:
一、王西旺的做法是有创新性,但不宜提倡,让隗镇党委、政府与县社尽快协商,解决因工作造成的分歧,完善人员及资产的相关手续,对于违法乱纪的,坚决查处;
二、经双方认可后,可以任命渠凤为隗镇供销社理事会主任、党支部书记,最后按照合作制的原则,召开社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产生;
三、渠凤提出的经营方式可以做为一种试点进行,暂时不向其他乡镇推广,以免影响现行的农业经营责任制及农村商业体系;
四、对于外资的引进与使用,在特区及沿海开放城市已经不是什么稀奇事,但对我们内地,却是一件新鲜事,一定要慎重对待,既要给他们开绿灯、行方便,留得住外资,使用好外资,又要确保我们的权益。无论是财政投资还是个人、集体投资,渠凤说得好,我们是‘合伙做生意,美元不是外来的‘老子,人民币也不能当坐地的‘爷,而是平等互利的关系;
五、与工商部门协商,学习沿海经验,尽快为此类企业和其他新型企业,进行注册,符合公司制的,就注册成有限责任公司,并要探讨不同性质的企业之间的整合、混合、融合问题。这,是一个新课题,建议工商部门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拿出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案来。
这个看上去是泼了兴奋的苏辰昌一头冷水的发言,很多人读不懂、也想不开。这不符合郑书记的性格与作派,对于经济工作,他平常是极度信任新生代苏辰昌的,几乎是从来不过问的,更不要说是泼冷水了。
可确有一个人读懂了这几句话的意思,而且一语中的地说出了此段文字的着作权不属于郑冠旦所有,而是他的亲家王满仓的原创。读懂郑冠旦讲话的这个人,就是赖夫之。可赖夫之却找不到一个可以与之交流的人,分享这段耐人寻味的发言,这里面的信息,太多了些,也太深了些。最低,传递了三个信号:
一、田县供销合作社体制内,要打造一个特区出来,这个特区就是隗镇供销社和即将成立的那个合资企业;用人上,采取了合作制的选举制和公司制度下的聘任制;财务管理单独运作;资产上采取新的管理模式。总之,是从县社体制内剜一块“肉”出来,还假惺惺地说,其他企业、其他乡镇不可如法炮制,多少保留了他赖夫之的面子。
二、外资落入渠凤手里,也即将证明,他们王氏的名下,将会出现财源滚滚而来的现实,一个新的政企合一或者叫政企一体、政企联动的家族产业将渐渐在田县崛起,并且势不可挡。田县官商勾结的时代宣告来临。至于什么时候衰败,赖夫之还没有这个眼光,最起码,十年之内,跟他们作对,只会落得个头破血流。不,不,绝不是跟他们作对,或者可以叫作挡道者,就是周振杰那样的挡道者。
三、一种新型的企业模式将在田县出现,这种模式的花样很多,但最真实的一面,便是官商勾结,共同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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