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第215章 开源社区的想法与条件[2/2页]
孙丕术理解了:“所以你希望我们基于你们的源码开发自有的操作系统,是因为这其实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帮助你们迭代原有的操作系统!”
“没错!”秦奕点了点头,“其次,源代码为开发者提供了学习和借鉴的基础,启发他们在其基础上进行新的开发和创新,催生出更多新的软件项目和技术,这对提高国内人员的软件研发水平是有潜移默化的影响的。”
“在降低开发成本方面,不少软件都有类似的功能,有了开源代码之后,开发者无需从头开始编写所有代码,可以基于现有的开源代码进行开发,节省时间和精力,提高开发效率。”
“而且这样不仅降低了开发量,也降低了开发新软件的门槛,对于小型企业和个人开发者来说,免费获取源代码使得他们能够以较低的成本进入软件开发领域,推动了软件行业的多元化发展,这对我们国内现在相对落后的软件生态是有极大帮助的。”
“就好比建造房子,以前的软件厂商都需要从地基建起,但现在有了现成的地基和路基,就能更快地盖起高楼。”
“最后,一个广泛分发的开源项目往往会形成一定的行业标准和规范,促进不同软件之间的兼容性和互操作性,有利于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这种用脚投出来的事实标准,往往比行政推进的标准会有更强的约束力,大家遵循统一的标准,软件之间就能更好地协同工作。”
孙丕术和王恩冬听后,都不禁对秦奕的格局深感佩服。对方讲的好处除了第一点是对软件开发厂商有帮助之外,其余完全就是站在一个产业利益的角度出发的,而自己还在思考着单个企业甚至是个人的利益。
秦奕接着说道:“当然,这些事情听起来很伟大,很美好,实际操作起来必然不会这么理想的,后续条件成熟了之后,我也会尝试建立合适的社区来营造更好的开源氛围,但我觉得没有必要因为可能遇到的坏处就放弃那么多好处。”
孙丕术追问道:“那你觉得什么时候条件才会成熟呢?”
秦奕说道:“这个条件分三部分,一部分是和监管方有关的,一部分则是针对生产方的,还有一部分是跟使用方相关的。”
“先说监管方面,虽然目前国际上的版权法律体系已经承认软件作为一种作品受到版权保护,但我们国内目前管理版权的行政机构还没建立起来,《版权法》也都还没有发布,版权管理机构和版权管理依据都没有,版权保护自然很难推行起来。”
国内版权保护目前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柳谷树昨天告知秦奕版权局即将成立,然而前世要到
1990
年,国内才颁布《着作权法》,而且这部法律里没有专门针对软件版权的详细规定,只是为软件等作品的版权保护奠定了基本的法律框架,从法律层面为软件版权保护提供了一定的依据和基础。
一年之后最高行政机关发布《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计算机软件保护的行政法规,这才标志着我国软件版权保护有了专门的法律规范,其对软件的着作权人权利、软件保护范围、保护期限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正式确立了软件版权在我国的法律地位。
“另外就算有了依据,法律界人员也需要对开源软件的法律地位和相关许可证有更深入的理解和认可。只有他们吃透了这些,才能在处理相关纠纷时,给出公正合理的裁决,切实保障开源软件的权益。”
“再说说生产方,也就是我们这些软件厂商。”喜欢科技革命,从1984开始请大家收藏:
第215章 开源社区的想法与条件[2/2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