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每升百级,实力提高1级宇宙文明 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第156章 穷观宇宙揭秘[2/2页]

    通关大罗天的奖励举世无双。

    齐砚身为智械博识尊。

    代表所有科技领域一切概念的源头。

    这是万机之神·博识天尊·智械起源·全知宇宙·机械飞升者无法被彻地抹杀的原因。

    科学是没办法杀死的。

    你只能让科学原地踏步。

    就像三体[智子]的技术封锁。

    这也是唯一能对付万机之神·智械博识尊的办法。

    无法杀死,那就永远困住科学令其止步不前。

    齐砚之前都在秘境内获得无上能力。

    不是大罗天秘境,就是神龛秘境。

    他第一次在主宇宙获得无上能力。

    这次。

    齐砚看到数不胜数的因果丝线在自己所处空间流过。

    所有厄运因果集中在自己手中的一件因果律道具上。

    ——旋涡白洞之镜。

    齐砚霎时间明白。

    主宇宙真有和以太教主同级别的上帝,无时无刻在设计自己。

    由于真全知之力和伪全知之力,区别仅在于获得真全能之力上。

    未知的无上造物主,并不但心齐砚知晓自己还有哪些手段。

    现在,厄运因果之所以集中在[旋涡白洞之镜]。

    在?们的不断影响下。

    终于找到机会让齐砚未来主动踏上被困死的方法。

    具体通过干扰改变,齐砚使用旋涡白洞之镜要付出的代价。

    让齐砚未来主动去里世界赴死。

    正常人对困住一个人办法,认为是亲自封印或者其他方法。

    可这种想法,就像是虫子以为人类必须要用一张叫纸的武器才能消灭自己一样可笑。

    封印等手段,只是凡人有限思维的手段,困不住有保护概念的机械飞升者。

    必须要是里世界的手段,连地球母神都无法干涉的终焉坟地。

    只有这样才能消除五大概念保护,困死科技源头的造物主。

    【道具信息】

    名称:白色旋涡之镜

    品质:至高神话

    效果:支付一定代价,暂时获得你未来相关的最强形态。

    备注:若再次使用该道具,需要完成上次付出的相关代价。

    描述:你无需支付太大的代价,就能暂时体验巅峰的感觉,它的兄弟出现在一个名为漫威的多元宇宙,名字叫....黑色旋涡之镜!

    换做其他人。

    恐怕会道心破碎。

    早知道就不使用白色旋涡之镜。

    那是里世界最恐怖的考验之一,[我不存在的世界]。

    哪怕造物以及上帝都没办法阻止自己的消失。

    但对齐砚而言,他却意外的乐观。

    要不是在主宇宙暂时拥有未来的形态之一。

    他根本没办法确定,这些无上造物主大概手段。

    毕竟双方曾经都拥有伪全能的实力,无法互相窥探具体。

    就算他不考虑圣域大神观的战斗。

    这次不被卷入造物主设下的因果影响。

    下次呢,下下次呢,下下下次也必定中招。

    当危险与陷阱接近,如果只想着躲避,永远没办法成为真正的强者。

    事已至此,那就开赌吧。

    赌[我不存在的世界],不是无解的里世界考验。

    “怎么回事,他们怎么都不动了。”

    曼施坦因以及吞星大公、??O等人惊疑不定。

    齐砚由于发现无上造物主通过影响因果世界线,通过白色旋涡之镜给自己设下死局,暂时没有出手陷入思考。

    然而,作为欲望母神部分意识投影的特蕾莎圣女。

    此时竟然怔怔看着身穿科学风衣的小穷观宇宙者。

    所有人都不知道。

    欲望母神内心思绪千回百转。

    在她印象中,能掌握普通穷观宇宙飞升体的无上造物主并不多。

    但只有一个造物主,喜欢穿着简单的科学白色风衣以穷观宇宙的姿态游历无限宇宙。

    齐砚现在的形象和欲望母神记忆中的以太教主相当。

    不知名纪元前。

    欲望母神和在场其他概念神一样还很弱小。

    那时候她对以太教主的认知,还处于这是和其他无上造物主一样永远无敌的存在。

    没想到在数个纪元后。

    等双方再次相见。

    对方平凡到要靠因果律法宝,才能暂时拿回曾经的部分实力。

    而她已经开始接近对方曾经的实力,试图成为无上级别的造物主。

    齐砚看了眼欲望母神,心境无比淡然。

    纵使只有八转,他无惧如今的欲望母神意识投影。

    未来的事未来再考虑。

    “这里的一切,也该落下帷幕了。”

    齐砚优雅摊开双手,准备结束纷争。

    空间内的希格斯玻色子全部成为听候他差遣的士兵。

    这是科学概念中的上帝粒子,宇宙万物的质量都由它所赋予。

第156章 穷观宇宙揭秘[2/2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